7月17日通州城东门遗址现场,图中可见大型机械施工(曾一智提供)
通州城东城门(标红色块范围为受地铁站建设影响的东门遗址)
明清通州城东北部与现状的关系(收集自网络)
一段时间来,北京通州修建地铁发现明清时期通州城东城门和瓮城遗址的消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7月16日,北京市文物局对遗址保护方案作出批复,方案确定先将遗址“切割搬走”,待地铁站施工完成后,再将遗址“迁回”,进行原址展示。以现有技术,“切割”能否完整、真实地保护文物,这一方案引起了一些文保人士和网民的担心。同时也引发了怎样理解文物保护原真性、完整性等原则的思考?本刊特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专家就相关问题予以廓清。
近些天,北京通州城东门遗址的保护在网上引起一点小小的议论,其中也涉及一些文物保护理念和处理方式的问题。
通州城始建于明洪武元年(1368年),范围为潞河之西旧城一带,有四座城门城楼。正统十四年(1449)扩建新城,将城西的大运河西南二仓围入城中,东与旧城相接。明代中后期又多次维修,增高增厚城墙,增筑敌台。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拆除旧城西门,使新旧城合二为一,通州城最终定型。
通州城是京杭大运河的北终点、源头城市,是我国运河遗产的重要节点。通州的前身是潞县,因潞河而得名,而潞河又是京杭大运河的北端。由于其对京城的支撑作用,金天德三年(1151年),将原潞县升为通州,兴定二年(1218年)再升为防御,地位不断提升,成为直接为京城的经济需求提供服务的水利枢纽和仓储重地,为京城的繁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通州地处北京东部,自古以来就是北京的东大门,与北京城的关系密不可分。其所处地理位置为北京东南的水网稠密区的边缘地带,是北京至山海关通道上的重要节点,有着鲜明的政治属性与特征,体现出从属京城,实现封建统治者开凿运河的目的和客观需要的特点,并最终发展成繁荣的商业城市。
在地铁施工中发现的通州城东门遗址,紧邻运河,是东出通州的必经之路,除了体现通州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外,在通州城中也具有重要的地标价值,应该引起有关各方面的足够重视。
从通州地图看,通州城完全依照运河走势布局,平面格局随形就势,很不规整。东城墙紧邻运河,并不笔直,东门就设在东城墙的中部。已发掘的东门及其瓮城遗址显示有城门和两侧的城墙,瓮城以及瓮城内的道路、房址、铺装、排水道等设施。瓮城城墙上有不同时期开辟或封堵的门道遗迹和不同时期维修加固城墙的痕迹。遗址占地数千平方米。
由于考虑施工工期,该地铁站施工采用“大开挖”的方式进行。遗址因此面临要么被拆毁,要么迁走的选择。
该如何对待东城门遗址?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通州区政府也很重视该遗址的保护问题,没有简单地采取拆毁或者异地迁建的做法,邀请专业单位制定应对方案,提出先将遗址切割迁走,暂时存放在他处,待地铁站施工完成后再将遗址迁回原处的基本思路。北京市文物局也表示,该遗址“拟于原址进行展示”。
但是,像通州城东城门这样较大规模的城市遗址能搬走迁回吗?搬走再迁回,就一定能原址展示吗?
对于这种由砖砌体和石砌体构成的大型遗址,采取机械手段进行切割并移走,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但是,不管技术多么高超,操作多么仔细,切割、迁移过程都无疑会给遗址造成缺失。其次是该切割多少?目前,东城门遗址的考古工作仅完成至遗址表面。根据古代建筑技术的一般规律,在现已露明的城墙、地面铺装的下面,至少还应该有基础、垫层等遗存,而这些都应该是这一遗址的组成部分。在考古工作尚未证实其地下埋藏部分情况的前提下,向下切割和迁移多少,是一个未知数。因此,切割和迁移的做法不仅会对遗址构成一定的破坏,并且存在不确定因素,这无疑给此方法打上大大的问号。
退一步讲,采取切割迁移的做法完全没问题,是不是就能真的做到原址迁回?事实上,目前这组面积较大、文物价值很高的遗址,处境十分尴尬。遗址的上面是通州城区的主要干道,下面是准备建设的地铁枢纽站,两侧有大型的商业开发项目。城市建设将遗址限定在一个极其苛刻和狭窄的空间。按照前两轮方案,从城市地面到地铁站顶皮的空间仅有4米左右,而已露出遗址的古代地坪距现在的城市地面高差大概有4米,也就是说,遗址地坪已经处在地铁结构最高点,这就意味着,现在地下埋藏的未知部分将没有放置空间。只有削减该区域地铁站空间,留出8米以上的距离,遗址才有可能得以保护,这是新一轮设计方案应该深入解决的问题。
不过,关于通州城东门遗址保护,在技术问题的探讨之外,也引发我们对“原址保护”这一原则的重新认识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那么,什么是原址保护?怎么做才算是原址保护?将遗址暂时搬走再迁回,是不是就完全满足了原址保护的要求?
古代遗址作为不可移动文物,原则上应该进行原位保护。这可以理解为不对其做任何的移动。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必须要迁移的,可以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移至他处保护。这种案例已有不少,比如上世纪50年代后期的永乐宫搬迁、三峡工程中的夔门石刻、张飞庙的迁移等。回迁当然比这种迁移要好些,如果能够切实做到在三个维度上原址归位,我们姑且可以视之为一种原址保护。但是,如果只是在水平位置上保持一致,而改变地坪高度,就不能算是名副其实的回迁,这恐怕是通州城东门遗址保护应该想清楚的一件事。至于“原址展示”说法,不仅于法不符,而且也回避了“保护”这一根本性问题,无疑是放松了对该遗址的重视,默认了移走迁回的做法,应该进行反思。
在通州城地铁站建设和东门遗址保护的工作中,除了要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立意外,还应注意工作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对于前一条,笔者相信有关部门是依法办事的。但是,当发现东门遗址并进行了一定的考古工作以后,有关方面是否依法及时地调整了地铁建设方案呢?
有关方面在确定地铁线路选线之初,就应该清楚,地铁线路极有可能通过通州城遗址,应该有应对措施。发现遗址区后,更应该及时调整线路,避开遗址区。但是,建设项目并未这样考虑,而是继续按照原方案进行两侧站、线的施工,并最终把矛盾集中在东门遗址区上,给遗址区的原址保护制造了极大的困难。从操作程序上考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误。
另外,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通州古城遗址,或许还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但京杭大运河是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京杭大运河的终点,通州城遗址理所当然应列在其中。考虑到目前正在进行的大运河申遗工作,将东门遗址视为大运河重要遗址点也绝不为过。如此想来,东门遗址的保护问题是否应该听取更高层次的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面对现在的局面,应该怎么办呢?
其实办法很多。首先就是应该明确,该遗址不宜采取切割移走再迁回的所谓“原址展示”方案,而是应该尽量减少干预,实现真正的原址保护。
对于带来保护问题的焦点地铁站,采取取消该站点的做法显然过于简单化。最好的办法是适当向西迁移该地铁站,让地铁站避开东门遗址。至少是局部调整方案,将正处在遗址下方的配套设备区域改到遗址区以外的适当位置,这样也可以给遗址提供一个更宽敞的空间,实现原址保护的目的。
当然,还有施工方式的问题。移走迁回遗址,皆因为要大开挖施工。只要将明挖改为盾构,自然可以减少遗址影响施工和施工破坏遗址的问题。这样做,或许会延长施工期,加大投入。但是,考虑到通州城东门遗址的价值,这种牺牲是值得的。毕竟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不要让城市建设工程的工期左右东门遗址命运。
如果原址保护能够实现,建议在上面建设一个可以通行地面交通的地下遗址博物馆,更好地保护和展示这一重要的古代遗址,为后人留下一点标记、一点记忆。
关于通州城东门遗址的保护,京华时报记者的一段话说得很好:“地铁站能否为古城门遗址让路,说到底就是把文物保护工作摆在什么地位的问题。”真心希望有关部门摆好这个位置。
后记
在有关单位进行通州东门遗址相关设计的同时,该遗址区域内有一些大型机械和工人在进行挖掘,是考古?还是为切割迁移做准备?
而就在笔者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北京遭遇61年未遇的特大暴雨。关注通州东门遗址命运的一位网友,在雨后赴遗址考察,拍下遗址区积水的照片。对照此前拍摄的照片,遗址个别部位明显缺失,是大型机械施工造成的破坏?还是雨水浸泡所致?还请文物主管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