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建平告诉记者,拍卖行业中虚高估价骗取前期费是近两年冒出来的新事物,协会已经接到近百起类似投诉,涉及数个公司。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可以界定为违法呢? 朱建平表示,像画廊、文化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将他们收集、展示的艺术品,经艺术品拥有人同意,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公司与这些单位、个人进行合作,属于正常现象,也是国际惯例。正规拍卖公司收取的艺术品成交佣金一般为10%-15%,而且是成交后才收取的,流拍的无需支付佣金。至于图录费,有的拍卖公司也是有的,但只是象征性地收取成本费,不会很高,最关键的是不会在拍卖前收取,而是事先约定,在拍卖举行后才收取的。 朱建平提醒市民,如需拍卖,千万不要找类似文化传播公司的“二道贩子”,可以直接找拍卖公司。目前本市注册拍卖公司共有180余家,其中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为60家,名单可登录国家文物总局网站、上海拍卖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查询。其次,要牢记正规拍卖公司不会在拍卖进行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事前就要收费,那么藏友需要打个问号了。 近年来,拍卖业迅速发展,围绕拍卖而生的行业乱象也层出不穷:假拍、拍假以及利用拍卖行贿、贪污、洗钱层出不穷。以拍卖之名收取高额服务费、图录费的现象也在各地有所耳闻,造成恶劣影响。专家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一些文化传媒公司打着法律的擦边球招摇撞骗,工商部门却难惩这些中介机构。同时,对拍卖行业缺乏基础性了解的消费者和藏友盲目入市,有的人更受到利益诱惑而降低判断力,产生捡“漏”的危险想法。另外,不少藏友做收藏,却没有任何的相关知识储备,也是受骗的因素之一。 完善《拍卖法》,规范拍卖行业,整治拍卖市场,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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