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衷于艺术品投资的人士,可能会因一则新的税收规定而降低热情了——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从5月1日起对于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各种财产(包括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的所得,强制缴纳个人所得税。
湖南省地税局税政三处工作人员表示:新规中,个人拍卖所得征收个税的税率标准较以往没有变化,一直是20%,但此次出台新规强调了征收个税的项目。<--PIPAD BEGIN--><--PIPAD EN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转让收入额在4000元以下,可以先减去800元,然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可以先减去20%,余额仍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说如果有一位画家拍卖了自己创作的一幅字画,获利1万元,那么他所需缴的个税为:(10000-10000×20%)×20%=1600元。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假设有一位市民多年前购买了一件瓷器,花了1万元,在下月的拍卖会上,这件瓷器拍出2万元,那么粗略算来,他需要缴纳的个税是(20000-10000)×20%=2000元。
通知还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取得收入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拍卖单位代扣代缴;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收入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款项支付方代扣代缴。
“其实早就有相关规定,只是一直没实施。”长沙市一家艺术品拍卖公司市场部人士告诉记者,在1997~1998年的时候,相关方面就曾下文要征收艺术品拍卖所得税,但一直没有实施。
“如果征个人所得税,对湖南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影响应该是比较大的。”楚湘文化艺术收藏品拍卖会总监张国华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在他看来,湖南艺术品拍卖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果再对此征收个税,对市场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一位本土画家告诉记者,由于拍卖应缴的税是由拍卖行代缴代扣的,一旦对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拍卖行就不得不将成本算入其中,这也就变相抬高了拍卖价格。此外,由于今年来股市的影响,艺术品拍品行情并不火热,现在征税,将会有更多的投资者选择捂住藏品,等市场热潮涌动的时候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