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空限制,频繁发生且破坏性巨大的灾害,其令人恐惧的阴影始终伴随着人类,我国历朝历代均十分重视火政(消防)。
在宋朝,杭州城火灾频发,造成重大的损失,火灾一直是困扰官府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宋史》中关于杭州城火灾的记载十分多,如:“大火,民多露处”“阙门外火,多燔民居”,“燔二千七十余家”“燔城内外数千家”“燔三万余家”,等等。火灾如此频繁,在小说中也有一定的反映,如宋元话本《碾玉观音》中写到咸安郡王府的大火。
造成火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正如《认回禄东岳君种须》文中所言:杭州多火从来如此,只因民居稠密,砖墙最少,壁竹最多,所以杭州多火,共有五样:民居稠密,灶突连绵;板壁居多,砖垣特少;奉佛太盛,家作佛堂,彻夜烧灯,幢幡飘引;夜饮无禁,童婢酣倦,烛烬乱抛;妇女娇惰,篝笼失检。
苏东坡曾两度到杭州做官,合计大约5~6年的时间。苏轼曾于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任杭州通判,任期3年,又于宋哲宗元佑四年(1089年)任杭州知州,任期2年。在这五六年的时间里,苏东坡在杭州的政绩很多。如第一次执政杭州,他致力于西湖水利和杭州城市发展的调查研究,决定首先对杭州的六井进行大规模的通畅修复。第二次到杭州,作出了全面整治西湖和兴修杭州水系的计划,一面上奏朝廷,一面筹措工程经费,开始对西湖进行大规模的疏浚。他带头捐款,引发众商会、乡绅捐助,创办慈善病坊“安乐坊”解决灾害问题。但他在杭州勤修火政的政绩却鲜为人知。
苏东坡重视“火备”工作。他认为,防火和灭火工作的立足点都在于防,一个防于火发之前,不让火灾发生;一个防于火发之后,防其继续扩大。为了在火发之后能及时将火灾扑灭,缩小火灾范围,减少火灾损失,就必须“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苏东坡重视消防水源问题,他治理杭州时,发现六口井与西湖都淤塞了,于是把提供消防水源、进行火备工作作为一个理由上奏朝廷,开挖了西湖上游的两条河流,以供给西湖活水。他在杭州城内房屋密集处,凿井储水,挖建了许多水井、蓄水池。嘉泰元年(1201年),杭州清河坊大火,当时杭州郡守丁常任亲临火场,居然在御史台西的小巷中找到一口古井,扒开后,泉水如涌,灭火中派上了用场。事后一量,有近20米深、3米多宽,据说这个水井就是苏东坡时期挖凿的。
苏东坡还重视消防队伍的建设。他派人制造了许多防火器具,还成立了官方消防队(潜火队)。他先后在杭州任通判和知州时,在此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消防体系。在每坊巷300步左右,他派驻一个潜火小队,5名队员,夜间巡逻,防范火灾;又在高处砖砌瞭望塔,塔上有人瞭望;下有数栋房子,屯驻消防兵100多人,备有消防器具: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云梯、火叉、火钩、大索、铁猫儿之类。每当发现火灾,立即出动灭火。一直到南宋,临安城中因循苏东坡旧制,一直设有专门的救火机构“潜火队”,如《淳韦占临安志》卷六《军营》:“辇下繁盛,火政当严……增置潜火军兵总为十二隅七队,皆就禁军数内抽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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