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5月,位于临沂城北10公里处的洪家店村窑场在烧砖取土时发现一座古墓,原临沂县文物组(今临沂市博物馆)考古工作者闻讯赶到后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取得了重大的成果。
一、 墓葬形制及其随葬品
该墓为土坑竖穴单葬墓,南北向,石椁木棺。墓圹南北长5.65米、东西宽4.2米。椁周用不规则的石块垒砌而成,西侧为棺室,木棺偏南放置,东侧为边箱。椁顶由大小不同的石板覆盖,部分盖石已塌陷,椁内满是淤泥积水。边箱内随葬的漆木器均已腐朽无存,仅见有残漆片,尚可辨识的器形有奁、盘、耳杯等。在耳杯的残耳和漆盘的残底上,均发现有“当道北里”隶书四字,当为漆器作坊所在。从金雀山、银雀山汉墓出土漆器可知,当时这里即有较发达的漆器制造业。如1983年12月,发掘清理了金雀山26~34号9座西汉时墓,出土漆器耳杯、樽、盘、盒等100余件,造型优美,色彩绚丽,纹饰图案精巧,线条运用娴熟,反映了较高的艺术水平。 其中出土的一件漆耳杯上书“开”字,可能表明它是当地开阳作坊的产品。临沂故城西汉时期为开阳县治。该墓木棺长2.3米、宽1.3米。棺盖北端上置玉璧一块,已被下落的盖石压毁。棺木已朽,只残剩一层有红色条纹的黑漆皮。尸骨仅存痕迹,在骨架处发现由金缕玉片缀成的头罩、手套和脚套。头部东北角有一件铜驽机。西北角有西汉半两钱90余枚,已锈结,其中部分为文景、武帝时期的四铢半两钱。左手下与右肩下各置铁剑一把,右手执玉佩一件。腰部有覆斗钮玛瑙方印一枚,边长2.3厘米、高1.6厘米。玛瑙质地洁白细腻,阴文小篆“刘疵”二字,当是墓主人姓名,该印被定为国家一级珍贵文物。随葬品中还有镶嵌金银宝石的琴瑟四件、玉剑腊、玉饰件、铜带钩等殉葬品。
二、金缕玉衣出土的意义
该墓金缕玉衣经复原,有一件头罩、手套二件、脚套二件共5个部分组成。头套高29厘米,由面罩和帽两大部分构成。面部造型,以玉的色彩配搭和形状显示出眼、鼻、嘴的五官形象,给人以神秘、安详、沉静之感。手套有左右手之分,均长15厘米。脚套为方头、平底、高筒,且可区分左右两只,左脚套长27厘米,右脚套长28厘米。玉衣片均用青玉制成,共计1140片,玉片的大小形状,是根据人体各部位的不同需要而设计磨制的。玉片以长方形为主,间有少量三角形状,玉片多呈青色,部分玉片受侵蚀。玉片很薄,质地晶莹细腻,有的玉片背面尚存有装饰性纹理图案,由此可知该类玉片很可能是用旧玉佩类玉件改制加工而成的。大小玉片四角均钻有小孔,用金丝以十字交叉式联结起来,金丝仍然明亮坚牢,很少断折。
西汉早、中期,国家统一,经济开始恢复,政治局势相对稳定,人们生活安稳富足,自然有较多时间去追求享受,人一旦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很自然就会害怕死亡,于是,人们就开始不惜一切去寻求永生的方法,如:汉武帝敬鬼神之祀,多次派方士到海外寻访仙人与不死之药;淮南王刘安笃信仙学,终日沉迷于求仙活动;同时,汉人受楚文化影响极深,汉代国君和大臣出自楚地甚众,楚文化被直接继承下来,而楚人笃信神仙偏好巫术,鬼神思想盛行,另一方面,汉初流行黄老之术,神仙学说就成了汉人思想的一部分。因此,汉人极度沉迷于营造死后的生活,力图把人世间的一切带到阴间,继续享用,导致厚葬之风一发不可收拾,随着汉代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手工业的纺织、铜器、漆器、陶器、玉器等都较为发达,也为统治阶层生前穷奢极欲,死后则实行厚葬提供了物质保障。然而,要保证其死后能顺利进入阴间,则需要一些“介体”帮助,那就是葬玉的使用。通过考古发掘汉代墓葬出现大量的殉葬品以及金缕玉衣,也印证了汉代厚葬之风盛行以及葬玉制度日趋完善。以玉殉葬由来已久,根据考古的发现葬玉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存在,即先民有了用玉祭祀和随葬的习俗。历经夏商周三代到汉代时达到顶峰,东汉以后走向衰落,这与古人对玉的神化和迷信有关。古人认为,玉乃山川之精英,自然界之精华,具有神奇的功能和不可思议的灵性。汉代作为葬玉发展史上最辉煌的时期,葬玉不仅代表着当时玉制作工艺和审美观点,更是国家经济实力和执政理念的体现。汉代葬玉从形制上大致可分为玉衣、玉琀、玉塞、玉璧等。玉衣、玉琀、玉握、玉塞为人体所使用。玉璧是放在棺椁内外的,前者是防止灵魂出窍而尸身不朽的,后者则是为死者祈得永生。刘疵墓棺顶放置的玉璧,即起到装饰棺的作用,玉璧自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就被赋予祭天,礼天和通天的功能运用,是引导灵魂升天的“介体”,是沟通人和天地的神器。葬玉琀蝉出自汉代,因为蝉可以从地下爬出来而变化的,古人认为,蝉不吃东西只吃露水就可以引吭高歌。被人认为可以重生,所以一般含在嘴里。古人认为,人死时不能空手而去,要握着财富及权力。刘疵墓主右手执玉佩一件,正体现了这一说法。晋代著名炼丹家葛洪在他的《抱朴子》中说:“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这一说法充分体现了古人对玉的崇尚和迷信。玉堵九窍的葬俗曾盛行于周,延至两汉而不衰,进而汉代时期逐渐形成了皇室贵族葬玉的一种制度。
“玉衣”之名最早见于《汉书》,随后在《后汉书》、《三国志》和《西京杂记》中亦有所述,或作“玉匣”、“玉柙”等。根据考古资料考察,我国早在东周时期就有在死者脸部附以缀面玉幕、身上敛以缀玉衣服的习俗。1954年、1955年在洛阳中州路(西工段)发掘的春秋晚期和战国墓葬中,发现有些死者脸部有许多带孔的玉石片,并按五官位置排列。卢兆荫先生认为其为“玉衣盖脸的雏形”。身上也有一些带孔的长方形石片,原应收缝制于身上。1995年在山东长青县发掘的西汉济北王刘宽墓也见有玉覆面,只是其形制较前期更为完备,可谓为“玉衣”来源提供了最好的注脚。完整的“玉衣”外观与真人形体相同,由头部、上衣、手套、裤筒和鞋子五部分组成。各部分均由若干件玉片缀成,编缀用的丝线是判断玉衣档次高低的依据。如果以金线编制即为“金缕玉衣”,以此类推,银缕玉衣、铜缕玉衣和丝缕玉衣。
根据目前发掘情况,共有18座西汉诸侯王墓随葬有“玉衣葬制”,均为文景之后。其中河北满城刘胜墓、徐州狮子山汉墓等出土“金缕玉衣”8套、曲阜九龙山墓出土“银缕玉衣”1套、广州南越王墓出土“丝缕玉衣”,套,徐州东洞山墓、北京大葆台墓等不明织线玉衣8套。除诸侯王墓外,西汉许多列侯贵族墓也有玉衣陪葬,如河北邢台南曲炀侯刘迁随葬金缕玉衣、陕西咸阳杨家湾周氏父子墓随葬银缕玉衣、江苏扬州“妾莫书”汉墓随葬铜缕玉衣等等。这说明玉衣的使用经历了一个从不完备到完备的过程,西汉时期玉衣分等级使用的制度尚未建立。《后汉书·礼仪志下》记载了东汉时期的玉衣使用制度,皇帝葬以“金缕玉柙”,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玉柙银缕”,“大贵人、长公主铜缕”。如越级使用,则为僭越,要受到严厉制裁。1997年,在临沂西城区曹王庄村东,抢救发掘了一座东汉琅琊王夫妇合葬墓,墓室为地上砖砌多室建筑,即出土了金缕玉衣、铜缕玉衣片2000余片。玉衣敛尸葬制一直延续到东汉末年。据《三国志·魏文帝本纪》记载,曹魏黄初三年(222),曹丕鉴于“汉氏诸陵无不发掘,乃至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于是禁止使用“玉襦玉匣”。也许从此就废止了玉衣葬制。因为至今尚未发现汉以后的玉衣。
刘疵墓出土的金缕玉衣(见图)只有头罩、手套、脚套,没有上衣和裤子,有两种可能:一是墓主人级别不够殓以整套玉衣;二是西汉早期玉衣制作尚在发展过程中,还未达到以后的完备整齐程度。稍后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出土了两件整套金缕玉衣。该玉衣的形制与其他墓葬出土的金缕玉衣形制大不相同,这也正是它的重大考古价值之一。在全国仅此一件套,它的发现不仅使人们看到了早期玉衣独特的形式,也为研究汉代帝王贵族葬俗和玉衣制度的形成增添了宝贵资料。
三、关于墓主人时代与身份
刘疵其人在史书中无明确记载。根据墓室形制与随葬品的时代特点,特别是出土钱币中仅见半两钱而不见五铢钱,所以,该墓其年代下限最迟当不会晚于武帝时期,其年代应为西汉早期。玉衣在汉代是皇帝与贵族死后专用的葬服,结合该墓葬形制规格来判断,墓主刘疵可能是位列侯一级的汉代宗室人物。《汉书·王子侯表》载有“顷侯刘得疵”,是否即系刘疵,尚待考证。另有学者根据《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七鲁侯奚涓条:“(奚涓)以舍人从起沛,至咸阳为郎中,入汉,以将军从诸侯,侯四千八百户,功比舞阳。侯死事,每代侯。”以及《集解》:“徐广曰:汉书云,鲁侯涓,涓死无子,封母疵。(考惠)六年(前189)母疵薨,无后,国除的”记载,认为该墓主为鲁侯奚涓母疵,但由于该墓是疵薨后数十年,始铸的文景帝四铢半两,故此说有待商榷。
刘疵墓主人为何身份,只能从墓的发掘情况和同时出土的器物来加以考证。殉葬品有剑一把,有铜驽机。通过出土的这些殉葬品来看也能代表墓主人的特殊身份。应是墓主应当系汉宗室成员或随汉皇征战的功臣。
刘疵墓的发现,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和文化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我们研究汉代墓葬的形制、葬俗和金缕玉衣的制度等方面,提供了丰富而又确切的宝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