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有效杜绝法院工作人员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行为,1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人员回避的规定》和《随机选择确定鉴定、拍卖机构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文件,并于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并印发全市法院执行。
据悉,这次出台的《回避规定》要求,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办理等三种情形之一必须回避。《实施细则》规定对符合随机选择条件的案件必须一律实行随机选择,随机选择确定鉴定、拍卖机构应采取摇号等方法在人民法院入册的机构名册中选择确定;人民法院随机选择确定鉴定、拍卖机构必须邀请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到场监督;加强对入册鉴定、拍卖机构的动态管理,对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礼、行贿的,一经查实,将暂停或取消其入册资格。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人员将追究其违法违纪责任,触犯刑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该院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顾玉林介绍,这次最高法院在“五个严禁”中明确规定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针对性很强。南通中院专门出台的两项规定并对外公布,就是想让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监督我们的对外委托工作,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滋生腐败,维护司法公正。